2007年3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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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聪明过头 赃物卖给失主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金叙飞 胡晓景 

  偷了厂里的配件后,又自作聪明向老板推销赃物。3月20日,销赃不成落入法网的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朱某是一家箱包厂的职工。2006年12月的一天晚上,他下班时见厂房一楼后门通道处放着一批五金架,贪念顿起。乘无人之际,他用三轮车将这批五金架拉回了家。
  之后,朱某开始物色买家,但他发现这些五金架是用来做女士包的,用途比较固定,一下子很难出手。无奈,只好将这批价值2948元的东西堆放在自家顶楼,一堆就是2个多月。
  就在这时,他见老板为购买这些配件而愁眉不展,心里就有了主意。3月1日,朱某让表弟帮忙销售。于是,表弟打电话给箱包厂的老板,谎称自己准备转行,有一批箱包配件准备转让。老板提出要先看看样品,表弟便带了样品来到厂里。
  一看到样品,老板就怀疑这就是自己失窃的,他仔细查看了产品编号,因这种配件的供应商在义乌只给两家厂供货,还采用了不同的编号,而样品编号正和自己厂里的一模一样。为避免打草惊蛇,老板不动声色地告诉来人让其明天将货运来。
  第二天,等在厂里的却是公安民警。结果是,朱某被逮捕,其表弟也因涉嫌销赃被处治安拘留及罚款。